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宁波市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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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宁波市市政管理处(市排水管理处)是财政全额拨款的全民事业单位,隶属于宁波市城市管理局。主要负责宁波市城区主要道路、桥梁、城市公共照明设施、隧道地道等市政设施的养护管理工作,宁波市停车场使用管理工作,以及负责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的管理工作,还承担城区防汛防台等工作。并受市城管局委托对县(市)区市政(排水)行业进行指导。内设办公室、组织人事科、计划财务科、工程技术管理科、市政设施管理科、排水设施管理科、照明设施管理科(城市公共照明管理办公室)、停车场管理科8个科室。分支机构6个,分别是:宁波市市政道路管理所、宁波市市政照明管理所、宁波市市政桥梁管理所、宁波市市政隧道地道管理所、宁波市市政排水监督管理所(市城区防汛防台管理所)、宁波市市政设施研究所6家基层单位。全处现有正式职工360人,其中中高级人才88人。    多年来我处一直以社会化服务、专业化管理、市场化运行、法制化推进为目标,努力做到服务“优质、高效、常态”,确保“路平、桥畅、灯亮”。至2011年底,精心养护管理市管道路71条,桥梁180座,地下通道4座,隧道1座,路灯7.1万盏、景观灯17.5万盏,同时,强调“规划—建设—管理”的全程性,严把会审、验收关,严把挖掘占用审批关,加强市政设施监管。    在一大批兢兢业业市政人的努力下,近几年我处获得了丰硕的成果:连续在全国城市市政设施完好情况检查中取得较好成绩,多次被评为省、市级文明单位、省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先进单位、省建设系统文明行业示范单位、省建设系统信用建设先进单位、省市政行业先进单位、市级文明行业、市军警民共建文明单位、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;工会、团委等群众组织先后获全国先进女职工集体、省工会先进女职工集体、省建设建材系统先进职工之家、市“五四”红旗团委、市级先进团组织、市志愿服务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;基层单位市政道路管理所、市政照明管理所获得全国文明服务示范窗口、中国市政管修行业最佳文明集体、全国道路照明先进单位、全国基层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、全国青年文明号、全国“五四”红旗团支部、宁波市模范集体等诸多荣誉。

单位地址:解放南路208号建设大厦 邮编:315000承诺电话:0574—87298110 传真:0574—8731486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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